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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聘公告(第三批)

发布:2021-04-11 08:33:43  关注:19424次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4月10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省重点建设高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6个岗位共计1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7月底前。各岗位原则上要求拟聘人员在2021年7月底前均能正式入职。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工作经历的认定,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8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可暂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出入境记录)、职称证书(职务聘书)、可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等扫描件,至相应岗位招聘的电子邮箱:rsc@hdu.edu.cn。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xxx岗位+姓名”。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组织用人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择期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布有关情况。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应不少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布考试公告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另行发布,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笔试范围为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入围。

2.面试。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将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另行发布,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面试前须先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方式:综合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岗位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要求的时限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注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91505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纪委>;)。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电话:0571-86878610(人力资源部张老师)。

点击下载>;>;>;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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